中新社拉薩11月6日電 (記者 貢桑拉姆)記者6日從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西藏“單獨兩孩”政策已正式啟動,規定一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婦可以再生育一胎。
  今年9月17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發。新政策認定獨生子女的條件是:1、由收養人收養,收養人無新生子女且只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2、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親兄弟姐妹的;3、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未再生育,該子女無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4、依法從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一個育嬰或兒童且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該親生子女和收養的育嬰或兒童均視為獨生子女;5、國家衛生計生委認定的其他情形。
  西藏衛生計生委主任普布卓瑪此間說,西藏雖然人口總量不大,但人口問題始終是關係西藏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
  西藏衛生計生委副巡視員央宗表示,一直以來,西藏農牧區沒有實施計劃生育,當地實施“優生優育”政策,開展管理和服務等相關工作。
  2011年,西藏啟動了國家免費孕前優生檢查項目,目前已覆蓋全區74個縣,為待孕夫婦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和醫學指導。此外,2013年,西藏官方投入專項資金啟動了出生缺陷一級干預試點項目,對戶籍在西藏、擬結婚和已結婚符合生育政策的常住人口(包括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動人口)提供宣傳教育、健康促進、醫學檢查和咨詢指導等綜合服務。
  2013年,中國政府對計劃生育政策作出調整,放開“單獨兩孩”政策。有媒體統計,目前除新疆外的30個省(區、市)已啟動實施了“單獨兩孩”政策。(完)  (原標題:西藏啟動“單獨兩孩”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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