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村幹部獲緩刑仍在崗
  大荔縣埝橋鎮黨委:將立即終止兩人職務
  華商報渭南訊(記者 楊托) 因為貪污罪,大荔縣一村主任及會計分別被判處緩刑。但在緩刑考驗期內,兩人仍繼續擔任村幹部職務,有村民對此提出質疑。對此,當地鎮黨委表示,將對兩人進行談話,並終止相關職務。
  村民:3村幹部因貪污被法院判了刑
  昨日中午,在大荔縣埝橋鎮南黃村口,一名中年男子稱對於村主任閆某和會計黃某曾因貪污被判刑的事情從未聽說過,閆某最近還組織村民給村上修水泥路。
  但有多名村民稱,村主任閆某和會計黃某確曾被判刑,可沒有看到村委會對此事進行過公告。其中一名中年婦女說,去年年底,村支書、村主任和村會計3人,因為貪污被大荔縣人民法院判了刑。至今閆某還當著村主任,村會計也仍由黃某擔任。
  據瞭解,2013年,在108國道改建過程中,大荔縣埝橋鎮南黃村出現村幹部虛報地表附著物、套取國家資金的問題,後多人被追究法律責任。
  去年12月25日,大荔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因貪污罪,南黃村支部書記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村主任閆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並退交贓款24960元;村會計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退交贓款18480元。
  鎮黨委:之前對政策瞭解不是很清楚
  對此,南黃村村主任閆某承認,因經濟問題,自己和村會計黃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牽涉進去,後被法院判刑,目前還在緩刑考驗期內。“當時如果都不幹了,村上的事情就沒人管了,所以鎮上讓我先暫時繼續當村主任。”閆某說,最近村上正在修水泥路,事情也多,下半年就會換屆選舉,到時候他就不當村主任了。
  大荔縣民政局基政辦一名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本村村民公告。閆某和黃某被判刑後,不應再繼續擔任村幹部。
  對於為何閆某和黃某被判刑後仍繼續擔任村幹部?埝橋鎮黨委一名負責人表示,之前對政策瞭解不是很清楚,相關部門當時也未對閆某和黃某採取強制措施,所以二人一直留任至今。他表示,馬上將與南黃村村主任閆某和會計黃某談話,終止兩人的職務,並向村民公告。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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